各区人民政府、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市街镇和居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现将《天津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8年5月2日
天津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就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验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验收时间及范围
2018年至2020年,分三年开展,达标一批验收一批。达标验收对象为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二、验收标准及方式
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2017年12月印发的《天津市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天津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为验收依据。达标验收数据一律采用当年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次达标验收工作采取各区申报、市宣传文化部门组织专家组实地验收和委托第三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区政府、区委宣传部,各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推进达标验收工作。
(一)市委宣传部指导推动全市开展达标验收工作。
(二)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统筹全市达标验收工作,制定出台达标验收实施方案、验收申报表等文件,委托专家组和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达标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实地验收和抽查。
(三)各区政府、区委宣传部负责本辖区内达标验收工作,组织推动各乡镇(街道)开展达标建设验收工作,制定出台本区达标建设验收方案。
(四)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具体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达标建设、申报表填报,组织初审实地验收,配合专家组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终审实地验收和抽查。
(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天津市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天津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和本次达标验收方案中的申报标准具体落实本辖区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填报达标验收申报表。村委会、居委会组织推进本区域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2018年5月上旬,召开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会,下发达标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验收申报表。
(二)2018年5月至8月,各区政府、区委宣传部组织本辖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达标建设工作。
(三)2018年9月,各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汇总辖区内达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申报表,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初审实地验收,对需要整改的书面提出整改意见并函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完成后将申报表报区政府审核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四)2018年10月,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汇总全市申报结果并组织专家组和第三方机构对各区申报达标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实地验收和抽查。
(五)2018年12月上旬,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汇总审核验收结果,经公示7天无异议,提交市委宣传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批准后予以公布。达标验收结果将纳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对各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的绩效考核成绩。2019、2020年度达标验收工作参照上述步骤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政府、区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对本次达标验收工作提供政策、经费、人员支持。将达标验收工作纳入本地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积极性,发挥达标验收的“杠杆”作用,通过达标验收推进乡镇(街道)文化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二)各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要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积极争取区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各乡镇(街道)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切实组织好本次达标验收的各项工作。
(三)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各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如有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将取消其达标验收资格,并通报批评。
请各区文化部门确定1名验收工作联络员,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手机、电子邮件)报送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社会文化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柯 睿
联系电话:23391680 传 真:23311852
电子邮箱:tjswgjswc@163.com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