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