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   2020-12-22 收藏 0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48 号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蔡武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 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 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 文化站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 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 职能和服务

  第十条 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第十一条 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
  (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六)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七)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十二条 文化站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站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 人员和经费

  第十三条 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编制数额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及所服务的乡镇人口规模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 文化站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文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应征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文化站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文化站从业人员须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格或岗位培训证书。
  文化站从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历条件、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等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六条 文化站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岗人员退休或被调离、辞退后,应及时配备相应人员,确保文化站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第十七条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各级文化培训机构、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学校、艺术院团等具体承担人员培训任务。
  第十八条 文化站的建设、维修、日常运转和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应列入县乡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不得随意核减或挪用。中央、省、市级财政可对文化站设施建设和内容建设予以经费补助。
  第十九条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赠或资助文化站。依法向文化站捐赠财产的,捐赠人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享受优惠。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文化站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考评。文化站建设情况应纳入创建全国和地区性文化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一条 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9-10-16发文单位:文化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98日以文化部令的形式颁布,自200910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现就贯彻实施《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文化系统和相关文化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颁布,对于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和服务水平,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促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颁布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本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工作方案,组织文化系统和相关文化单位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活动,并将学习《办法》与学习其它农村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结合起来,使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县乡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熟知《办法》,全面掌握有关条文内容,准确掌握《办法》的各项规定,从而进一步增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相关文化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好、管好、用好,切实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将学习、宣传《办法》纳入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作为文化站长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全面掌握文化站相关政策知识,明确文化站的职能和任务,认真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

  三、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渠道,加强《办法》的宣传工作。各地要积极与新闻媒体等进行沟通,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播发消息,或开展专题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乡镇文化站岗位上默默奉献、做出突出成绩的文化站和文化站工作队伍,让广大基层群众了解文化站,理解和支持文化站的工作,并积极参与文化站开展的各项活动,更好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要通过板报、橱窗等方式,在设施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办法》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办法》的各项规定和主要内容。要通过宣传,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和任务,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文化站建设,积极营造文化站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根据本地实际,加紧制定本地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政策法规。《办法》针对农村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文化站规划建设、职能服务、经费保障、人才队伍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加紧制定本地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顺利开展。

  五、按照《办法》和有关农村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在20091231日前,组织一次全省(区、市)贯彻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相关政策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对照《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查摆不足和困难、问题,提出督查意见,以及本地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方案,并与专项督查报告一并于201021日前报送我部社会文化司。

特此通知。

 

                                   00九年十月十六日

 

 

 

加强管理 改善服务 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以文化部令的形式正式颁布。《办法》在1992年颁发的《文化站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形势,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性质、职能、规划、建设和服务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对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制度、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该《办法》是近年来公共文化建设管理领域出台的重要部门规章之一。那么,《办法》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对乡镇文化站的基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作了哪些规定?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意义是什么?近日,文化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进行了解读。

  问:《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办法》的颁布具有怎样的意义?

  答:党的十七大把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具有承上启下、覆盖基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第一,《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出台顺应了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2008年,全国34304个乡镇中的97.34%建有文化站,数量达到33393个。虽然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但由于历史原因,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和管理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办法》针对文化站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设施规划建设、经费保障体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具体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镇文化站建设,先后出台文件对乡镇文化站的性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做了明确的规定。2003年国务院颁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2005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明确指出乡镇可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文化站(所)整合,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2007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职能,其业务由县(市)、区文化部门指导,日常工作由乡镇管理。颁布《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是对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的进一步深入贯彻。

  第三,《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实施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提高乡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迫切要求。十一五期间文化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中央财政投入39.48亿元,新建和扩建2.67万个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到2010年将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财政部从2008年开始,设置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面积达标的乡镇文化站给予每站5万元至8万元设备购置经费补助。此外,为提高乡镇文化站服务能力,文化部通过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把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到文化站和村文化室,为农民群众提供数字文化服务。

  《办法》的颁布对稳定基层文化队伍、发挥文化站基本职能作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问:新颁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较之1992年文化部出台的《文化站管理办法》有什么突破和显著特点?

  答: 1992年文化部颁布的《文化站管理办法》对当时推动基层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发展,文化站的职能任务、服务方式、发展环境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旧《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文化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从去年开始调研,着手制订新的管理办法。新颁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较之1992年《文化站管理办法》有四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首先,新《办法》强调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属性,明确了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第二条)。

  其次,新《办法》突出了文化站的多功能综合性,明确了文化站的主要职能包括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第十条)。其中,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是新《办法》的新规定:文化站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文化站应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组织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第三,新《办法》强化了文化站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等。

  第四,新《办法》强化了政府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在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文化站建设情况应纳入创建全国和地区性文化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在经费方面,《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文化站的建设、维修、日常运转和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应列入县乡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不得随意核减或挪用。中央、省、市级财政可对文化站设施建设和内容建设予以经费补助。

  问:文化站从业人员是基层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请问,《办法》中对文化站队伍建设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队伍建设是《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办法》对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编制、职业资格和培训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办法》明确了文化站的人员编制问题。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编制数额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及所服务的乡镇人口规模等因素确定。

  其次,《办法》对文化站站长的任职资格提出了要求。文化站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文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应征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意见。

  三是确立了文化站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文化站从业人员须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格或岗位培训证书。

  四是明确了文化站的岗位管理制度。文化站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文化站的性质、任务、特点,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从业人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五是明确了文化站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办法》要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各级文化培训机构、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学校、艺术院团等具体承担人员培训任务。

  六是规范了文化站从业人员的流动制度。文化站在岗人员退休或被调离、辞退后,应及时配备相应人员,确保文化站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问:近年来,乡镇文化站的建设推进力度很大,如何结合《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推动文化站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答: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要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要求,加紧实施、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任务。

  二是积极推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已建成的文化站要配备设备、器材、图书等,完善文化站功能,充实服务内容,使文化站尽早发挥作用。要推动各级财政将文化站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基本运转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实行职业资格制度,逐步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队伍素质。目前,苏州等地已经开始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经验,为我们下一步制订文化站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具体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是实施文化共享工程,提升乡镇文化站服务水平。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对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并通过卫星、互联网和光盘等传输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一项重要工程。这一工程将通过建在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工程基层服务点,为农民群众提供数字文化服务。截止到20095月底,全国已建成文化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4797个。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中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将获得工程资助的设备,成为工程基层服务点。到2010年,将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县有支中心,乡村有基层服务点。该工程的实施对提高乡镇文化站服务水平、跨越城乡数字鸿沟将起到重要作用。

  五是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创新基层文化服务模式。近年来,各地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大胆创新,探索出了一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好路子。如浙江省嘉兴市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总馆分馆制,将乡镇综合文化站作为县级图书馆分馆,实现资源共享一卡通。我们将大力推动这些事业建设的新做法新模式,提高文化站服务能力。目前,除了《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还在起草新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等有关文件,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投票专题
2024滨海新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群众满意度调查
热门活动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