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   2020-06-02 收藏 0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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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最早造车的国家之一,相传距今约5000年前的黄帝时代就已经出现了车。在古文中,我们常见“车马”并举,如《诗经•唐风》中云:“子有车马,弗驰弗驱。”《论语•公冶长》云:“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作为古人代步、载物的工具,车马在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后世的我们不禁要发出疑问了,


古代有没有交通法规呢?
答案是肯定的。早在唐朝时我国就有了指导交通和礼仪的文书《仪制令》。贞观十一年,唐太宗李世民颁发了《唐律·仪制令》,其中有一条为:“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这应该算是我国最早的交规。









《仪制令》兴于唐朝,盛于宋朝,山西省略阳县灵崖寺内就珍藏着这样一块路碑。宋朝规定,必须在京城开封及各州的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木牌,并在上面刻上《仪制令》,要求人人遵守。到了南宋时期,这一规定又由各州辐射到了各县,悬挂的木牌也换作了易于保存的石碑。


具体来说,古代的交规主要分为四个层面。


01
第一个层面:贱避贵,即老百姓要让官员先行,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封建王朝的尊卑观和森严的等级制度,即便在交通法规中也不会忽略这一点;
02
第二个层面:少避长,即年轻的要主动让年长的,这体现了尊老爱幼的中华美德和思想,在今天仍有积极的意义;
03
第三个层面:轻避重,即负重轻的车要给负重重的车让行,这不仅体现了“礼让为先”的思想,而且也能有效地避免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伤害;
04
第四个层面:去避来,即出城的要让进城的先行,进城是为了办事,而出城一般是为了回家,政府当然得考虑其中的缓急。毕竟旧时的城门不是很宽敞,且只设有几个门,不像现在的道路四通八达。


由此可见,古代的交规重在礼让和文明出行。


另外,古时对行车的方向也作了规定,要求靠右行走,这与我们现在的交通规则是完全一样的。
据说,这一规则来源于军队的队列,在冷兵器时代,士兵的主要装备是长矛和刀剑,当两队士兵相遇时,他们肩上的长矛就会误伤到别人,为了避免这种伤害,两队人只好不约而同地分开,都将左边让给对方,自己紧靠右边行走。久而久之,这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演变成了一项重要的交通规则,时至今日,我们依然遵守着这一模式。





不仅如此,我国还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人车分流、行人分行的国家。先秦文献《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序三门。”意思是说,王城外有三门,三门中有三途,男子靠右行,女子靠左行,车辆从中行。



《大唐新语·厘革》亦载:“城门入由左,出由右。”意思是说,进城的人必须靠左行走,而出城的人必须靠右行走,这一规定既方便了守城官兵对行人的检查,也避免了行人互相拥挤和撞碰,后人称之为“公私便焉”。



古人也会飙车吗?


如果有人不遵循交通法规,怎么办呢?古人自有他们的应对方法。《唐律疏议·违令》中载:“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杂律》中亦载:“诸违令者,笞五十,别式减一等。”


唐代沿用了《晋律》中“禁马众中”的法律规定,就是指在没有任何公私缘故的情况下,在街道和巷子的人群中,快速驾马或者驾马车的,事主将处以用主板或者荆条打五十次屁股或脊背的处罚,唐太宗听说脊背是人的经脉聚集处,因此大发慈悲,改为打屁股。


如果出现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就对照斗殴杀伤人的罪行减一等处理。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性质轻重的衡量,也是有量化处理的,唐朝交通法之中的“众”,是指三人以上。而因为以下缘故在人群中快速驾马的可以免于处理:政府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有病求医,急于追人。



所以古人说,
鲜衣怒马少年时,
一日看尽长安花。
可是要承担“禁马众中”的风险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国家公共文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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