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政策   |   2019-07-12 收藏 2 4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大力推进全域

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党组(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新区各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滨海新区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

 

 

 

  

 

 

滨海新区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9〕26号)要求,现就滨海新区推进全域科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条块结合、区域为主和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工作体系,确保到2020年滨海新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7.4%,力争超过19.4%,居于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联动协同配合,动员全社会各领域开展科普工作

1.压实部门科普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领域科普工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普及医疗健康科学知识,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医疗保健方面科普工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全民健身科普。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科普工作。应急、气象、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普及安全生产、消防、气象和防震减灾等方面科学知识。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轨道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自然和人文景观、公共文化、旅游设施、轨道交通等的维护、建设和管理中融入科普内容。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建筑、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理与利用等方面科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商务、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结合工业生产、重点产业发展、商品性能宣传、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开展科普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职业技能培训中提升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区军事部负责组织驻新区部队科普工作和面向社会开展国防教育、军事科普。

 

2.突出科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用。区科协、区科技局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全域科普工作。区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支持的生态环境、应急救援、卫生健康等领域符合公开条件的科研项目向社会开展科普宣传,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科研成果评价指标。区科协及基层科协组织负责全域科普日常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技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科普表彰奖励。

 

3.推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各行各业开展科普工作。对接市社科联等部门,组织开展“社科界千名学者服务基层活动”,与科技界联合开展科普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结合工作对象特点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重点做好职工技术创新、青年志愿服务、关爱妇女儿童、残疾人康复、灾害救护等方面科普工作。科技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科学普及。促进科普社会组织孵化,将科普纳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研平台、成果展览场馆和生产车间向社会开放。围绕智能科技主题开展科技周活动,普及智能科技知识,推动新区智能科技产业发展和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军事部、市规自局滨海新区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落实属地责任,实现科普全地域覆盖

1.加强全区科普工作统筹。区委、区政府按照“战区制,主官上”要求,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打造科学普及和科技服务平台,推动滨海科技馆建设和开馆运营,培育科普教育基地。在街道、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区域建设科普电子屏、科普画廊等设施,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2.提升各开发区、街镇科普能力。依托各开发区、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科普活动中心、科普学校、科普体验馆等设施和载体,开展科普公共服务。在完成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N+1”试点工作基础上,各开发区、街镇主要领导或分管科协工作领导担任各开发区、街镇科协负责人,主抓科普工作,并明确相关人员做好具体工作。积极吸纳本地区学校、医院、农技站、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和高技能人才等到各开发区、街镇科协兼职挂职,鼓励其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

 

3.实现社区(村)科普服务全覆盖。将科普工作融入党建带群建、群建助党建制度体系,坚持资源共享、一室多用,依托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科普阵地、开展科普活动。明确居(村)委会科普工作负责人,建立科普协会(小组)、科普志愿者协会等功能型科协组织,组织党员、教师、医护人员、农技人员、乡土人才等开展科普志愿服务。

 

4.探索“党建+科普+创新创业服务”科普工作模式。依托各开发区、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指导站)等开辟科普场所或科普板块,加强园区高新技术科普宣传,推动辖区科技资源互通共享,通过科普讲坛、科普社团服务、科学沙龙、技术交流等建家交友、开展科普活动。

 

5.完善科普阵地布局。建设以国家海洋博物馆、滨海科技馆为龙头,海昌极地海洋世界等专业科技馆为骨干,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企业和校园科技馆为补充,街镇、社区(村)等基层科普阵地为基础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全国、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引导各基地加入市科普教育场馆协会,开发科技主题游等项目,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各街镇,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文明办、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国资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文投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全媒体传播的科普服务体系

1.形成协同联动全媒体科普传播系统。推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开设科普栏目、节目,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各类媒介安排专门的版面、时段刊播科普公益广告,繁荣科普科幻创作,支持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发行。

 

2.探索融媒体科普传播。加强科技界与媒体、媒体与媒体之间的协作,建立滨海科学传播融媒体联盟,推进优质科普资源的融合生产和协同传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普遍关注的科技问题等,及时进行科学权威解读与发布,破除“伪科学”、“反科学”等流言。

 

3.使用信息化平台科普资源。推进科普中国e站转型升级,发展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提升基层科普信息化传播能力,推动媒体积极应用科普中国权威资源。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科普中国”、“科普天津云”、“津滨海”等资源,分级分类向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精准推送科普资源包。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各街镇,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委网信办、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科协、滨海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推动全民参与,以重点人群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1.鼓励全民参与科普工作。树立科学普及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理念,引导公众积极开展参与科普活动。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激励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普及,打造以滨海科普大使为代表的等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实施基层科普人员培训工程,逐步建立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申报天津市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

 

2.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建立完善科技教育体系,结合综合实践课程推行科普学分制,把科技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鼓励学校建立科技社团、举办科技节等科技教育活动,支持科学课和其他学科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校内外科技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市和全区性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企业等科普教育基地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建立青少年科技教育校内外互动长效机制。

 

3.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领导干部、公务员、党员培训中增加科技内容,依托党校、党建云平台、干部在线学习等加强党员干部科技教育,系统开展新知识新科技学习培训。

 

4.提高城镇民众科学素质。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经常性举办健康、安全、生活科技等科普和公益服务活动,持续推进“千名专家进基层”等科普服务。

 

5.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加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实施力度,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功能,推动科普资源向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较低的涉农街镇倾斜,结合科技帮扶工作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各街镇,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明办、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组织实施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专项研究工作,并对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职责任务,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合理部署,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开发区、街镇要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具体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组织实施。

 

(二)建立议事机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区全域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协,承担全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推动任务落实,指导全区科学素质工作。定期召开《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例会,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要把科普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人均科普专项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需要相适应。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形成多元化科普投入机制。

 

(四)抓好督查评估。定期参加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全区公民科学素质发展水平,建立科普工作通报制度,推动全域科普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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